产检一般在怀孕12周左右开始进行。如果孕妇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则需要提前到医院做相关检查。一、没有基础疾病的孕妇如果没有其他的基础性疾病,在孕早期不需要特别的注意,定期做好常规性的产前检查即可。通常情况下,建议从第12周开始第一次产检,之后每4-6周复查一次,直到37周为止;此后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产前检查,直至分娩。整个孕期共需8~10次产前检查。二、有基础疾病的孕妇如果有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或者肾病综合征等基础疾病,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何时开始产检以及间隔多久进行下一次产检。例如患有妊娠期高血压的患者,应该在确诊后立即开始治疗,并且每隔1~2周就要去医院复诊。由于每个孕妇的身体状况不同,所以具体的产检时间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孕妇遵医嘱定期前往医院进行产前检查,以确保母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