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呼吸衰竭患者需要使用无创呼吸机辅助通气时,如果病情较重、不能耐受或无法配合进行无创机械通气治疗,则需考虑应用有创呼吸机。而其适应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严重低氧血症:如Ⅱ型呼吸衰竭伴严重的二氧化碳潴留;2、顽固性高碳酸血症:包括肺部疾病导致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等,此时可出现明显的代谢性酸中毒以及明显的心动过速等症状。3、其他情况:对于心源性的原因引起的呼吸困难或者意识障碍者,也可选择有创呼吸机来改善症状。在临床上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手术后发生呼吸功能不全等情况,也可以通过有创呼吸机来进行维持正常的氧气交换和气体输送。并非所有呼吸衰竭患者均适合采用有创呼吸机,若仅是轻度缺氧且能够自主排痰的情况下,一般无需采取此类措施。因此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遵医嘱合理选用合适的治疗方法,以免对身体造成不必要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