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的产前检查次数较多,不同孕周有不同的检查项目。一般情况下,从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计算预产期,在整个孕期需要进行12-16次的常规产前检查。一、孕早期在妊娠第8周左右需到医院做超声检查,以确定宫内妊娠和胎心搏动情况;第10周左右可建卡,并建立孕妇健康档案,此后每4周一次产前检查,共9次。二、孕中期第15-27周末之间,每周一次产前检查,共8-11次;三、孕晚期第32-37周之间,每周一次产前检查,共6-7次;四、足月后第37周以后每周至少应有一次产前检查,共4-5次。若出现异常症状或特殊疾病,则可能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如患有高血压等疾病的孕妇,可能会增加产前检查次数至12-16次。建议孕妇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定期产前检查,避免频繁检查影响胎儿生长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