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放射治疗为主的疾病,总体来说,当然是越早越好。因为肿瘤分期对预后有非常大的影响,对于术前放疗而言,放疗与手术的间隔一般是两到四周为宜,可以使正常组织有充足的修复时间。此时急性反应已经消退、慢性反应还未发生。对于术后放疗,放疗一般在术后两到四周进行,这样可以在手术纤维瘢痕形成之前开始照射,而且避免了残存肿瘤细胞的再增殖,但是这个不绝对。比如乳腺癌保乳术后的放射治疗。没有辅助化疗指征的患者,术后放疗建议在术后八周内进行,由于术后早期术腔体积存在动态变化,尤其是还有术后血清肿的患者,所以不推荐术后四周内开始放疗,乳腺癌保乳术后接受辅助化疗的患者应该在末次化疗完成后两到四周内开始放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