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检一般是指腹部触诊。通常情况下,孕妇在怀孕20周左右时需要进行第一次腹部触诊。1.孕早期:如果女性的月经周期比较规律,在怀孕后6-7周左右会出现妊娠反应,比如恶心、呕吐等,并且还会伴有嗜睡的情况。此时不需要进行腹部触诊,因为这时子宫还没有超出盆腔,通过腹部触诊是无法检查出是否为宫内妊娠的。2.孕中期:随着胚胎逐渐发育,到孕晚期的时候,胎头会进入骨盆腔,此时可以通过腹部触诊的方式判断胎位以及胎儿大小等情况。3.孕晚期:当怀孕达到或超过37周以后,就可以随时准备生产了,所以这个时候也是可以做腹部触诊的。建议孕妇定期去医院进行产检,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和自身身体状况。同时还要注意平时的饮食健康,多吃一些营养物质丰富的食物,少吃辛辣刺激油腻的食物。若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