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他们没有被遗忘——
工会界委员关注特殊行业职工权益维护
立法保护高温作业职工,提高海员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建立环卫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关注水文职工职业健康……
在关注普通劳动者的社会政治地位,呼吁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同时,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工会界委员们,也没有忘记那些在特殊行业默默奉献的职工。委员们在深入调研积极思考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个方案,为职工权益维护建言献策,推动相关问题的逐步解决。
对职工权益持续关心与关注,表现出的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担当。本次全国政协会议已经圆满结束,但工会界委员维护职工权益,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话题仍将继续。
保障高温作业职工权益要有“法”可依
盛夏酷暑下的户外作业人员和室内高温作业职工倍受高温煎熬,高温易引起作业人员的过度疲劳而导致中暑。不少企业对防暑降温工作重视不够,提供给员工的作业环境条件差,使高温危害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职工中暑事件时有发生。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世平呼吁,要高度重视职工的高温保护问题,通过专门立法,维护高温作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防暑降温工作缺乏刚性约束。张世平委员介绍说,目前我国企业防暑降温工作执行的仍然是卫生部、原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该办法制定于1960年,已超半个世纪,难以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企业的防暑降温工作。
虽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每年都下发专门文件,但这些文件对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缺乏刚性约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张世平委员列数了部分企业在职工高温保护上存在的问题。
基于节约成本考虑,不积极主动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等降温措施改善职工作业条件和工作环境,致使作业场所难以达到国家高温作业分级标准要求;
不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来适时调整夏季高温作业时间,没有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室外作业没有避开中午高温时段,一些特别高温岗位连续作业时间过长,没有按规定安排职工在工作一定时间后脱离高温岗位休息,导致职工受热辐射的强度过大、身体难以承受;
没有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或者未督促高温作业职工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工身体容易遭受高温伤害。
对于此类问题,劳动监察、安监部门的行政执法和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都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只能通过宣传、说服和教育的方法引导企业整改,效果不理想。
张世平认为,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政策不落实,是职工高温保护不到位的另一个原因。
2007年,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范高温津贴、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等,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不含33摄氏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不容乐观,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发放随意性较大,执行或者不执行完全取决于企业主的态度。
在高温保护问题上,企业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有鉴于此,张世平委员建议,全国人大就防暑降温工作进行专门立法或督促国务院就防暑降温工作出台专门条例,明确高温标准、作业时间、劳动强度、劳动保护措施、防暑降温补助费、高温津贴,以及企业不正确履行防暑降温义务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解决防暑降温工作无法可依的突出问题,依法保障高温天气下作业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海员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应“与时俱进”
我国有65万名海员,是世界上海员人数最多的国家。逐步提升海员的工资收入水平,建立一支稳定的高素质船员队伍,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苏立清关注的重要问题。
苏立清委员介绍说,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税发〔1999〕202号文,规定在对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候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在统一扣除800元费用基础上准予再扣除4000元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伙食费不计入个人应税工资、薪金。
与1999年相比,如今船员工作面临的压力更大,对船员的要求也更高。因此,苏立清委员建议,重新考虑远洋运输船员工作的特点和社会发展现状,提高其个人所得税免税额。
苏立清委员指出,在我国,93%的外贸运输量,95%的原油运输量和99%的铁矿石运输量都是由航运完成。航运业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到的不仅是航运这一个产业的兴衰,而是关乎物资流通和能源供给的稳定,关乎国家经济安全。维护航运发展大局,需要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船员队伍。
在我国,由于水陆工资差距逐渐缩小,海员的社会地位不断被边缘化,有志于从事航海工作的青年人已经越来越少,特别是高等院校航海专业毕业的高素质航运人才流失严重,上船率逐年下降。苏立清委员不无担忧地说,如果国家和政府不能制定出保护船员队伍发展、提高海员社会地位的措施,那么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许不得不使用外国船员承担运输任务了。
苏立清委员认为,国家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应针对某些纳税人的特殊情况而采取特殊的调节手段,起到鼓励和限制作用。公民向政府履行纳税义务,也享有政府提供的环保、社保、交通建设等产品和服务的权利。
根据中国海员建设工会2011年的《船员劳动关系现状》调研结果表明,近两年来,中国船员平均在船时间为8.7个月,其中在船时间为8~9个月的占40.8%,在船时间为10~11个月的船员占29.1%,还有10%的船员整年都没有休假时间。
海员的就业具有国际性,国际劳工组织会根据全球航运业的发展状况制定了国际海员最低工资标准,各国远洋船员工资必须高于该最低标准。
苏立清委员认为,国税发〔1999〕202号文制定的税收标准,符合当时我国海员的劳动状况,因为当时全国工资标准普遍较低,国内居民消费指数也很低。在全国普通居民个税起征点为800元时,远洋船员有4000元的附加扣除额,这对大部分海员来说是免税的,而少部分纳税海员的税赋也不高。
但是目前,全国平均工资水平已经是1999年的4倍多,我国普通居民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相应提高了4倍多,上调至3500元,远洋船员的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额却和其他涉外人员一样从当年的4000元下降至今天的1300元。虽然都为涉外工作,但是远洋船员的工作性质明显与一般涉外人员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提高海员个人所得税免税额。
建立环卫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他们起早贪黑,顶烈日冒严寒,没有休息日,甚至还会面临人身伤害,却拿着微薄的工资。请让他们的劳动体面起来!”在全国政协的一次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总工会主席马兰翠呼吁人们关注身边的环卫工人权益,提高他们的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长期以来,环卫职工为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他们的待遇和工作条件却没有随之得到明显改善。”马兰翠委员说,目前城市环卫工人每天实际清扫面积大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导致很多环卫工人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劳动强度超负荷,但待遇却普遍偏低。
以河北省为例,环卫一线正式工人月平均工资为1450元,农民环卫工人仅为七八百元。他们的社会保险覆盖面也比较低,同时还面临着工作安全隐患严重,人身事故时有发生的危险。
“实现城市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变城市面貌,离不开广大环卫职工,而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必须得到充分保障。”马兰翠委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以费养事”经费中加大对环卫系统的投入力度,建立环卫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使环卫职工的工资达到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增发一线环卫职工特殊行业补贴(室外工作补助),落实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马兰翠委员表示,应综合考虑城市道路标准提高、机动车辆增多、机械清扫作业比重加大等因素,合理确定环卫职工人均清扫保洁标准。特别是要加强劳动监察,纠正以清扫任务包干等形式无节制地增加环卫职工劳动强度、变相降低环卫职工工资等问题。
此外,她呼吁,用人单位要依法与从事环卫工作的农民工、城镇新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环卫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对环卫职工进行免费医疗检查,特别要做好职业病预防、检查和治疗。
“各级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应加大对环卫工作和环卫职工的宣传,积极培养、选树、宣传环卫职工的先进模范人物,使社会公众了解环卫工人,努力营造尊重环卫职工的良好氛围。”马兰翠委员强调。
水文职工血吸虫病防治迫在眉睫
血吸虫病,这个早已远离绝大多数人群的疾病,却长期困扰着一批特殊职工,甚至出现一家人都被感染的现象。他们就是长江水文职工。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林水利工会主席盛明富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大血吸虫病防治投入关注水文职工职业健康的提案》,建议加大对疫区血吸虫病防治投入,并将血吸虫病并发症与职业病等同对待。
目前,长江、汉江中下游和洞庭湖、鄱阳湖地区是血吸虫病重疫区。据统计,长江水文职工历年累计感染血吸虫病职工占职工总数的25%,高于我国湖区五省重疫区平均感染率的五倍以上,部分基层站队的感染率甚至高达100%。
分析其原因,盛明富委员表示,水文职工需要经常踩草地、涉浅滩、爬淤泥、钻芦苇,从事艰辛的野外勘测工作,每天都不可避免地与疫水打交道,因而血吸虫病的感染率特别高。
据了解,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疾病,会造成肝大、脾大、血吸虫肝、消化道出血、脾出血等多种疾病,严重的引起肝硬化、肝腹水以及肝癌而导致死亡。盛明富委员在调研中发现,仅荆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因血吸虫病引起的肝硬化、肝腹水、肝癌而致死的职工就有多人。“这些优秀的水文职工,带着对事业的热爱,匆匆走完了短暂的人生,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遗憾。”盛明富委员叹息道。
面对严峻现实,盛明富委员呼吁,把血防工作放到关系职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危,保障水文事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位置上考量。不断提高国家在财力分配上对疫区血吸虫病防治资金的投入,加大对整个流域或地区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从根本上控制血吸虫病。
盛明富委员说,血吸虫病一旦患上,无论治好与否,都会对肝脾和身体带来损伤,并发症、高危病增多,职工医疗费负担很重。虽然对血吸虫病诊治费用有了报销渠道,但对病人的后期治疗和因血吸虫病而引起的并发症、高危病的治疗、抢救仍没有经费保障。因此,应“从政策上解决涉水职工因血吸虫病而引起的各种并发症、高危病诊治费用列支问题”。
盛明富委员还建议,合理减轻基层水利单位因“血防”造成的管理费用上升问题,在增加的血防投入中划出非工程措施治理经费,加强血防健康教育工作和科学防治教育,并设立涉水职工血防补助、津贴,应当比照特殊工种、有害工种制定发放疫区水文职工血吸虫病危害津贴或补助。
肝腹水如果比较多的话是可以抽的,引起肝腹水的原因有一些,最常见的是肝硬化,这个拥有肝硬化失代偿期,会再次出现肝脏部位不舒服,所以需要尽快使用药物治疗的,一般采取利尿药物,互相配合清热解毒,清热利湿活血的中药治疗,如果是有慢性乙肝,需要使用抗病毒药治疗的。针对患者来说,肝腹水病情严重就要立即对症治疗,恰当用药,否则会致使肝腹水再次复发,除此之外,患者还需要始终保持心情愉快,以免加重病情。
肝腹水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肝脏再次出现了疾病,致使了蛋白低下,从而再次出现了腹水的情况。如果再次出现大量腹水的话,救治上只好腹穿引流。香肤水放出的,缓解腹痛症状。同时救治上需要有补充一定的蛋白质,方才能保持体液平衡。同时增强蛋白也有助于液体的拆解。
肝腹水多是由肝硬化扩张而来的,肝腹水病况的呈现出,预示着患者的病情现已非常严峻,肝脏遭到了严重危害,病况现已进入失代偿期,如果不及时有效治疗病情恶化会向肝癌扩张甚至的威胁生命,因此建议你改进仔细检查尽早治疗。目前根据临床诊断科学确认光透力再造技术,搅起"治肝"反帝狂潮,效果不错可以进一步了解。
胸水水症状不明显。肝癌患者的胸水可迅速再次发生也可缓慢再次出现,其症状随腹水的扩张的不同阶段而有不同的临床表现。极少量腹水时,患者多无自觉症状,仅在磁共振仔细检查中被偶然发觉。当腹水增强到一定程度时,患者可再次出现腹部膨隆,腹痛及轻微腹痛等症状。必须强调声明需要注意避免饮酒,平时在日常生活中以清淡易消化的食物为主。
肝硬化做为一种由肝炎致使的并发症,是可以自愈的。建议患者立即前往医院,积极互相配合救治,并严格遵从医嘱用药。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干扰水、钠的摄取,有助于腹部积液的排出来。另外,可以采取中西融合的方式,在忍耐放腹水救治的同时,用中药调理身体,通过服食许多护肝的补养药材进化身体机能,配置救治。需求注意建议你控制饮食,适量的增加运动,不要吃油腻过大的东西。
肝腹水一般是由于肝硬化引来,引来肝硬化的因素有慢性乙肝、酒精肝和脂肪肝。所以再次出现肝腹水,首先需要有去医院肝病专科复诊,互相配合医生做有关具体仔细检查,诊断是哪种因素引来了肝腹水,诊断后互相配合医生对症救治。再次出现肝腹水,证明已经有肝硬化,所以最好采取中医治疗效果比较好。需要声明注意平时可进行适当运动,增强个人体质和新陈代谢。
肝硬化患者一旦出现腹水,表明肝硬化已进入失代偿期(中晚期)。腹水早期,患者仅有轻微腹胀,容易被误认为消化不良。因此,对于慢性肝炎患者,特别是肝硬化患者,如果近期出现明显腹胀、腰围增大、体重增加和下肢水肿,应及时去医院检查。腹水形成的主要原因是门静脉压力升高、白蛋白减少、有效肾循环量减少、内分泌功能障碍等。建议您在医院进行腹水检测,以便有效治疗。平时注意规律饮食,避免辛辣刺激性食物的摄入,多饮水,避免着凉,多吃一些容易消化的食物。
肝硬化的病人再次出现肝腹水,伴发喘不上气的临床诊断症状反映,具体可以生活多长时间的时间,每一个病人的情况是不一样的,与病人的情绪,疾病程度,采用的具体的治疗办法这些是有一定的干扰的,根据病人的具体临床表现动用调整身体肝功能的药物实施稳定肝腹水,留意稳定病人的低白蛋白血症,是可以延长病人的生活时间。特别声明注意适当的选择低盐,低脂优质低蛋白食物为主,定期进行随诊复查。
肝腹水患者最直接的症状就是出现进行性加重的腹胀。腹水形成,在刚开始的时候是少量的腹水,通常情况下不会有明显的感觉,也不会有明显的症状,腹水逐渐的加重、加多之后,会出现明显的腹胀的症状。肝腹水各期症状不同,早期症状不明显。当出现少量腹水时,患者的症状是腹胀、食欲不振、疲劳、上腹部不适,有时出现黄疸和腹痛。
脑梗塞再次出现有肝硬化腹水的话,一般是要去医院复诊,一般可以采取腹部刺击来排出来腹腔的水,以免引来腹痛的症状严重,会容易产生食欲下降,仔细观察肝功能的变动,如果再次出现肝功能异常的话,同时还要采取口服守护肝细胞的药物来实施用药治疗。同时还要采取低蛋白饮食。特别声明平时在日常生活中,避免使用过多肉类,可以适当的喝茶,严格的控制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