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肝的预防重点是什么
丙型肝炎的预防重点是防止其经血传播。我国政府从1993年开始对献血员进行丙型肝炎抗体筛查,1995年开始对输血工作的管理加大力度;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推行无偿献血。
通过检测血清丙型肝炎抗体、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严格筛选献血员,保证病人用血安全,从根本上、源头大大降低了丙型肝炎输血传播的风险。1993年4月-1994年11月,上海市输血后丙型肝炎的发病率大约在10%左右;1995年以后,上海对献血者全面实行丙型肝炎抗体的检测,3年以后,输血后丙型肝炎的发生率降低到0.6%。
但近年来,其他经血传播的途径,包括不安全注射、器官移植、介入性检查及口腔疾病的治疗等,已上升为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重要途径。在我国的一些地区,因静脉注射毒品导致丙型肝炎传播占60%~90%;在一些基层医院里,透析造成的丙型肝炎流行时有发生,医源性丙型肝炎感染仍是一个严重问题。
因此,医院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所有需要进行创伤性和介入性医疗操作的患者均应进行丙型肝炎的筛查,静脉穿刺和注射均应一人一针一管,介入导管不能反复使用,手术器械应严格消毒,严防医源性丙型肝炎感染。
对吸毒人群要进行教育,用美沙酮替代静脉注射毒品,引导他们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一次性注射器,不要共用或反复使用注射器。另外,应提倡不共用剃须刀及牙具等,理发用具、穿刺和纹身等用具应严格消毒。对有性乱史者应定期检查,加强管理。
对HCV RNA阳性的孕妇,应避免羊膜腔穿刺,尽量缩短分娩时间,保证胎盘的完整性,减少新生儿暴露于母血的机会。对于不明原因的肝功能异常者以及有频繁输血和使用血制品史、使用不洁注射器史或使用不洁器械纹身者,都应当重视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风险,到医院检查丙型肝炎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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